一般条款和条件
发布日期: 2017年 9月
1. 范围和定义
(1) 本《一般条款和条件》 (“本一般条款”)适用于梦田服装(上海)有限公司通过官方网站www.lacoste.com.cn (“本网站”)向消费者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 本一般条款中的 “我们/我们的” 均指梦田服装(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工业区高翔路941号),而本一般条款中的“您/您的”均指本网站的用户、消费者您。
(2) 请您在使用本网站、通过本网站购买商品时仔细阅读本一般条款。您访问、浏览、使用本网站及通过本网站购买商品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本一般条款的约束。我们建议您保留本条款的一份文本供日后参考。点击此处 打印或下载文本
2. 注册个人账户
(1)为了便于您使用本网站订购商品,我们为您提供个人账户注册服务。您可以通过该服务,将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由系统自动运用于各订单中,无需重复填写。
(2) 注册个人账户时,您应通过在线注册表向我们提供如下信息:电子邮箱地址及手机号码。点击“注册”按钮后,上述信息将被存储至我们的用户数据库 中,并根据隐私声明受到保护(欲知隐私声明,请点击此链接 )。请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准确全面,且,如有任何变动,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 您成功注册个人账户后,您的电子邮箱地址将作为您的账户名称。在注册过程中,您将被要求创建您的个人登录密码。在您登录账户时您将有机会修改您的密码。 您必须妥善保管您的账户名称和密码,避免被任何第三方知晓。
(4)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登录本网站,也可以通过您的淘宝账号或新浪微博账号登陆本网站。
(5)如果您发现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您的账户或密码,请务必及时通知我们。在不损害我们的权利且不妨碍补救措施的前提下,我们有权(但无义务)暂时阻止或限制任何通过您账户登录本网站的行为。
3. 我们的合同
(1) 您通过本网站下达的订单是您购买订单中所列商品的要约,在我们接受订单前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合同。我们有权根据商品库存量的情况拒绝接受订单。
(2) 您在本网站上购买的商品可供您自用或作为礼品,但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的转售或批发销售。如某一顾客大量订购某一商品、或者大量订购多种商品发送到某一邮寄地址,我们有权拒绝接受该等订单。本公司保留就与任何未经授权的转售或批发销售相关的直接或间接后果要求补偿的权利。
(3) 本网站仅销售商品予能够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或本网站支付页面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付款的个人。
4. 订购流程
(1) 您可从我们的各类商品中挑选所需商品,并点击“加入购物车”按钮将所选商品的具体信息添加到“购物车”中。在点击 “直接付款”按钮前,您可按照本网站上相关订购步骤对购物车中物品进行添加、删除或变更。点击“直接付款”,表示您提出关于购买购物车中商品的要约。我们一旦按照本条款第(5)的规定接受该订单,则您的订单就成为您和我们之间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合同。
(2) 我们将要求您在本网站上登录您的账户(“我的账户”),在点击“提交订单”按钮下订单之前添加或确认您的具体联系方式、选择您的支付方式。
(3) 下订单后,本网站将自动向您发出一封电子邮件 ("订单确认邮件") ,概述您的订单信息并确认收到您的订单。我们建议您打印该邮件作为记录。订单确认邮件并不构成接受您的订单;它仅记录了我们已收到订单这一事实。
(4) 请在您收到订单确认邮件后24小时内完成付款 (抱歉,我们暂时不提供货到付款的服务), 否则我们可取消您的订单。
(5) 我们将在发货时向您发出另一封电子邮件("接受邮件"),表示我们接受您的订单,此时您和我们之间订立具有约束力的销售合同。
(6) 当我们向您发出接受邮件的时候表示此接受已完成。我们有权根据商品库存情况在接受邮件中取消部分订单中要求订购的商品。任何未在接受邮件中列明的商品均不构成销售合同的一部分, 且不构成您要求交货或要求赔偿的依据。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导致您下订单时无库存,我们将会向您发出电子邮件或者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您。我们在接受邮件中接受的订单将受到商品库存量的限制。任何无库存的商品均不订立销售合同。在接受邮件中我们仅对有库存的部分与您订立合同。您下订单时表示您试图与我们订立合同。
(7) 我们将保留商品的所有权直至我们全额收到与商品相关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价款、配送费及其他额外服务费用)。该商品的风险自您签收交付该商品的送达回执时起转移。如果您未能及时全额付款,我们有权立即索回货物而不承担任何通知义务。此外,我们也有权选择不取回货物而是行使收回未付货款、额外利息、违约金和其他任何与之相关费用。
5. 您的承诺
您确认:
(1) 您已年满18周岁;且
(2) 您向我们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详细情况(包括注册信息)在所有方面、在任何时候都是真实、准确和新近的。
6.商品库存量和送货时间
(1) 我们将通过国内优质的快递公司为您配送您所购商品。
(i)我们将在订单处理过程和接受邮件中,告知您所购商品的预计送达时间。对于大多数省份和城市,送达时间通常为向您发出接受邮件后三至五个工作日。
(ii)向偏远地区配送商品所需时间可能更长。
(iii) 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您所购商品的产品信息,以及配送运单号码告知您。您可以在快递公司网站根据配送运单号码了解所购商品的配送情况。您同意,在您收到该配送单号后,相关快递公司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就配送进度与您联系。
(iv)您有责任向我们提供正确有效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和配送地址。如果因上述联系方式不正确造成商品无法配送,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将商品按照向您发出的接受邮件中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您。但请您注意,送达时间均为预计时间,仅供参考。对于任何不得归责于我们的原因而导致的迟延交货,我们不就交货延期、订单取消承担任何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2) 尽管如此,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将您所购商品交付给您,但是有时送达时间可能比预计时间长。您接受,在偶然情况下,送达您所购商品可能需超过 30天。在此情况下,我们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对于在收到发货确认邮件后超过30天收到的商品,您有权拒收或者按照第10条的规定将该等商品退回。
(3) 如果您所购商品未在我们指定的时间内交付,请您根据我们发出的接受邮件联系快递公司,查看您的包裹是否被扣留。如果快递公司确认未扣留您的包裹,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所有的配送时间均可能受到季节性或旺季、天气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而导致的延误。请您注意,在特殊旺季(例如春节)或遭遇天 气恶劣情况,请您提出疑问前多耐心等待一些时日。
(4) 请您注意,快递公司交付给您商品的时候将需要您在送达回执上签字,且不会在无签字的情况下将商品交付。选择将所购商品配送到您的工作地点由前台签字,可以避免配送时因您不在而导致商品被退回、延误配送时间的情况出现。
(5) 我们仅在本网站所列出的地区(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下文简称“中国大陆”)范围内(“配送范围”)配送商品。请在配送范围内选择配送区域。我们有权取消任何配送地点不在配送范围内的订单,并按照下文第10(4)条的规定向您退回货款。
(6) 对于无法按照订单中指定时间配送的商品,我们的客服将及时联系您,并请您重新指定一个配送时间。我们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如果您订购多项商品,有时我们可能需要分批配送您所购的商品。
(8) 有时,您订购的商品在您下单时可能没货。在发货确认邮件中我们仅就有货的商品部分接受您的订单。没货的商品,将不订立任何销售合同。
(9) 您所购商品将按照您下单时填写的订单表中的地址进行配送。我们将不对配送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完整而导致的迟延交付或无法送达承担责任。
(10) 在签收商品送达回执前,请仔细检查所购商品的数量和整体质量(包括包装是否完整、赠品种类数量、商品是否有可见的或明显的瑕疵等,如果适用)。如果您发现所购商品不符合商品清单的描述,您可拒绝签收,并及时联系我们的客服,我们将向您发送更换的商品,或者按照下文第10条的规定向您退回货款。签收送达回执表示您确认送达的商品符合接受邮件中关于数量、质量和规格的约定,没有可见或明显的瑕疵。签收送达回执后,您将无权就该等事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11) 您被视为已授权在您提供的地址处的任何人代表您收货。我们没有义务检查该等授权或确认该人身份。
7. 价格和配送费
(1) 本网站上所列的所有价格包括当前适用的法定增值税,但不包括配送费用。
(2) 尽管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本网站上的极少量商品价格有可能被错误标示。如果错误标示的价格低于我们的正式价格,我们将会按错误标示的价格要求您付款并将商品配送给您。如果标示的错误商品价格高于我们的正式价格,我们将自行判断,或者在配送前征询您的意见,或者取消订单并通知您订单因价格标示错误而取消。
(3) 我们的配送费用如下:
配送费:10-15元人民币(以具体收货地址为准)。
(总价款达到人民币800元或以上的单笔订单免收配送费)
我们保留向偏远地区送货时根据快递实际价格加收费用的权利。如果您的订单适用加收费用,我们将在发出接受邮件前告知您需加收的费用。
8. 付款
(1) 我们提供各种不同的付款方式,您可在付款时从指定的付款方式中选择您支付货款的方式。取决于您订单的详细情况和您的位置,我们可提供以下付款渠道: 在本网站提供的在线付款。
(2) 您所购商品的全部款项(包括商品价款、配送费及其他额外服务费用)将在向您发出接受邮件后、配送商品前从您的指定的银行卡或支付宝等账户内扣除。
(3) 您确认您是所使用的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付款账户(例如:支付宝账户)的持有人或合法授权使用人。所有信用卡或借记卡持有人均需接受相关发卡机构的验证和认可。如果您使用的银行卡的发卡行拒绝授权付款,我们有权不接受您的订单或不配送货物,且不对任何迟延交货或不交货行为承担责任。我们有权但无义务告诉您不接受订单或拒绝发货的理由。
(4) 当您浏览我们网站或向我们发出电子邮件,表示您正在线与我们沟通。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网站上张贴告示的方式与您沟通。出于合同目的,您同意接受我们与您在线沟通,并且,您同意我们在线提供给您的、所有的协议、通知、公开信息及其他沟通信息均符合书面沟通方式的法律要求。
9. 商品清单和发票
我们将在送货的包裹里随附一份商品清单,载明交付给您的商品详情。如果您要求提供发票,您应当选择发票抬头,即:个人还是公司,如果选择“公司”, 则还应当填写公司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码。您可在您的订单状态变为“已确认”之前,通过登录“我的账户”联系客服修改发票详细信息。
注意:如需开具发票,请您在下单日起的10天内向客服提出发票申请, 过期申请恕不受理,敬请谅解。
开票注意事项:
1. 我们会在您“确认收货”后的第15日后(确认无退货发生)的最近一个周五为您开具发票,以平信或快递的方式寄出。
2. 发票金额为实际支付的商品金额,不包含运费、代收货款费、优惠券金额。
3. 发票抬头默认为收货人姓名(不能留空白,抬头可开公司名或买家指定收件人姓名),发票可开具的项目如下:
a) 衣服
b) 鞋类
c) 配件/配饰
d) 包/小皮件
e) 香水
f) 眼镜
g) 手表
发票上显示金额及数量。 发票上已印有当地财税机关的统一发票章印,同时加盖“梦田服装(上海)有限公司”发票印章。
4. 发票一经开出,恕不修改和更换。
10.退货
(1) 对于在本网店购买的商品,您有权在收到商品后的七天内(以送达回执签收日为准)退货,条件是:
(i)所退还的商品是在本网站上订购并交付给您的商品。如果您在LACOSTE实体专卖店或其他零售店铺或其他网站购买商品,您必须将其退回原购买店铺或地点。
(ii) 商品被原样退回,没有被损坏、洗涤、涂改、玷污或使用,含有原包装和价格标签(包括但不限于吊牌和洗涤标签)、订单、收据(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发票)、说明书以及相关配饰和赠品(如有),且商品退货时的状态不影响二次销售。
(iii)商品不属于内衣、袜子、泳装、手表、香水和太阳眼镜。
(2) 您应按以下流程退回订购的商品。我们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以下流程的退货申请,同时有权要求您承担商品退还给您的运费。
(3) 退货流程如下:
(i) 通过登录“我的账户”在线联系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至customercare@lacoste.com.cn或者致电我们的客服热线,我们的全国客服热线:400-920-3028,提交退货请求;
(ii) 我们将要求您在随货寄出的商品清单页欲退货的商品一行填写退货原因及退货数量。退货原因编号如下:a.尺码偏大b.尺码偏小c.颜色与图片不符d.面料与 图片不符e.上身效果不理想f.穿着舒适度问题g.质量问题h.配送错误i.改主意了j.订多个尺码供选择k.配送太迟l.其它原因 ______________
(iii)我们将随货寄出的“退货标签贴”贴在您快递面单的旁边(我们的网购退货组是通过这个“退货标签贴”来识别出您的具体订购信息),与符合退货要求的产品一起寄到指定地址。未贴“退货标签贴”和附有“商品清单”的,将不能退款。若“退货标签贴”和“商品清单”丢失,请联系我们的客服。您同样可以在您的订单页面中自行打印清单,请认真填写顾客姓名及账户名、订单编号、送回地址、退货原因和退货数量等,并一同退回。
(iv) 如我们已为该商品交易开具发票,请将发票一并退还;对于已经开具发票但在退货时无法提供发票的商品,我们有权拒绝退货申请。
(v) 请将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快递方式送到以下指定退货地址,运费将由您自行承担: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工业区高翔路941号
邮编:200137
收货人:梦田服装(上海)有限公司 LACOSTE网购物流 中心退货组
(4) 我们将在按照第9(1)条和第9(2)条的规定接受退货后30天内,向您下订单时使用的银行卡或付款账户全额退款(不含原运费),如果您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我们将直接退款至您的支付宝账户。如果您已货到付款,我们将通过在线转账的方式向您的银行账户退款。为此,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用于接受退款的银行账户 的详细信息,即账户持有人、账号、银行名称以及银行相关支行所在城市。如果您已使用任何促销卡(例如:优惠券、点卡或里程等)全额或者部分支付所订购商品 的货款,我们将向您返还您用于兑换相应金额商品的同类积分。我们将向您发送邮件确认已经退款。您认可:因为您银行卡的发卡行或支付机构的原因, 退款可能耗费较长的时间。您可向您银行卡的发卡行或支付机构了解退款情况。
(5) 我们无义务在不符合第9(1)条规定的情况下接受退货和提供退款。我们不接受的退货将以到付的快递形式退还给您,运费由您承担。
(6) 请注意:如果您未合理保管商品或者未将商品退还给我们,我们将有权就我们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向您提出索赔。我们还可决定禁止您今后使用本网站。
(7) 除了存在缺陷的产品,我们不提供任何其他理由的换货服务。
(8) 如果您收到的商品与您下的订单有差异,请接受我们的道歉。请按照退货流程申请退货,如有必要,我们将退还您将商品退回的运费。请您注意,您的退款将按照上述第(4)条的规定退还。
11.缺陷商品
(1) 如果您的商品在交付给您时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本网站上提供的描述,请尽快电邮customercare@lacoste.com.cn或直接拨打我们的全国服务热线:400-920-3028与我们联系。在您持有商品期间,请保管好这些商品。请按照上文第10(3)条的规定将存在缺陷的商品退还给我们。随后,我们将向您提供可获得的更换商品或者给您全额退款(包含原运费)。
商品缺陷并不包括由于您的个人原因(例如:您自行改动尺寸、对皮鞋或其他皮制品加油或者穿着很长时间等)、不当洗涤、不当存放、自然损耗等原因对商品造成的损害。
(2) 除非是以书面形式另行明确提供,否则,我们对我们的产品不提供其他任何质保或保证。
12. 您的个人信息
(1) 您使用本网站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表明您保证所有信息是真实、准确、新近和完整的。
(2) 请您在发现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已失效时及时通知我们予以更正。我们对由于您提供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而导致的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您通过使用本网站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将完全按照我们的隐私声明中的规定保护、收集和使用这些信息。为使用本网站和网上商店,您还需要接受这些隐私声明。隐私声明构成本一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 您同意我们为了运营本网站和处理您购买订单之目的将您的必要个人信息转交给LACOSTE集团内的关联公司或者与我们网上商店有关的服务供应商(例如:网站运营服务商、运输公司、付款服务供应商等)。上述关联公司和/或服务供应商将仅出于上述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3.责任
(1) 本一般条款中无任何内容排除或者限制我们对虚假陈述或者因我们重大过失或故意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2) 对于您同意接受本条款时您和我们无法合理预见的对您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包括因我们违反本条款而发生的损失或损害),我们将不会承担责任。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是指您和我们能够预计的损失或损害。
(3) 如果您未作为消费者接受本条款,我们也不会对您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4) 本网站是按“现状”和“可用状态”提供的。我们对本网站的运营或网站上的信息、内容、资料、商品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表示或保证。您明确表示同意您使用本网站时风险自担。
(5) 我们不会:
(i) 因您浏览或使用本网站、下载网站资料或信息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失、程序或数据的丢失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商业中断、利润损失);
(ii)保证本网站将提供哪些内容和服务。本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和服务是按“现状”和“可用状态”提供的; 或者
(iii)保证本网站可不间断地使用并处于全面运营状态,也不保证本网站上的信息不存在任何差错或遗漏(但是,只要我们发现存在任何差错或遗漏,我们就将尽合理努力尽快予以更正)。
(6) 对于您从本网站订购商品时遭受的与本条款相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们对每项索赔所承担的责任总额以您所购商品的购买价为限。
(7) 如果我们因我们无法合理控制的任何事件而延误履行或未履行我们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我们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发生故障、政府 干预、战争、民众骚乱、劫机、火灾、水灾、事故、暴风雨、罢工、停工、恐怖袭击或者影响我们或我们的供应商的劳工行动。
14.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1) 本网站及其包含或链接的所有资料、文本、编码、内容、软件、图片、图示、艺术作品、格式、文件或任何其他内容所包含的或与其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由我们拥有或许可使用,并受中国相关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我们正式书面许可或批准,不得对本网站的内容进行任何改动。
(2) 本网站仅供您以个人的非商业性的合法目的浏览或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包或但不限于登载于其他网站或出版物或与之相关或任何商业目的) 全部或部分的使用、下载、复制、传送或转载网站内的任何内容。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前提下,转发或者转载本网站内容必须注明出处。
15. 反馈和投诉
我们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作出评价,这样有助于我们完善我们的服务。我们的目标是迅速而公平地解决问题。如果您有理由对我们的服务进行投诉,请致电我们的客服热线或发电子邮件。我们的目标是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您,解决您的投诉或者告知您解决问题的期限。
16. 服务条款的修订
我们保留不时修改或更新本网站、本条款或其他规则的权利。您使用本网站和下订单时适用当时的条款或其他规则,除非本条款或规则被法院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修订(在此情况下,您之前下的订单将适用于修订后的条款或规则)。
即使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任何法院或相关政府部门视为无效,不影响其余规定的效力,其余规定仍然有效。
17. 弃权
如果您违反了本一般条款而我们没有采取措施,在您违反本一般条款的其他情况下,不构成我们对行使权利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放弃。
18. 法律适用及管辖
本一般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与访问、浏览、使用本网站或通过本网站购买商品相关的争议应由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管辖。